山东滨州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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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03 16:31:21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滨州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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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最新山东省滨州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布。

  滨州市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确定为7%。全市各类企业要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参照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调整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参照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本地、本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逐步增加劳动者工资。

  国有企业按照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结合企业工资指导线,编制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或备案。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14029元,作为国有企业合理调控工资总额增减幅度的参照标准。

  非国有企业在当地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滨州市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2类:滨城区(含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900元提高到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9元提高到20元;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含北海经济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700元提高到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7元提高到18元。上述标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纠错】 【责任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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