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是企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是打开市场的“金钥匙”。2月20日,记者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打响“泉城好品”区域公共品牌,济南开展第一批“泉城好品”品牌遴选,首批品牌数量不超过40个,每个单位最高奖励10万元。
此次遴选分为“泉城好品”(产品)、“泉城好品”(服务)两个类别,聚焦全市四大主导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遴选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产品或服务模式属全国首创或可填补国内空白、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引领示范性强的济南本土品牌。
申报“泉城好品”的品牌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在济南市域内连续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或济南市高端品牌培育入选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具有较强的质量保证能力;申报的产品应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申报的服务应具有创新性理念,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适应现代生产或生活服务需求。每家品牌主体每年仅可申报一类产品或服务,已入选“好品山东”品牌体系的产品或服务,不再重复申报。(记者 王鹤颖 通讯员 胡艺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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