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获悉,济南多措并举做好助学工作。近年来,以“实现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资助全覆盖”为目标,济南市坚持兜底线、补短板、强弱项,以政府助学为主,学校、金融机构、社会捐助等共同帮扶,建立了涵盖“奖、助、免、补、贷、减”等形式的教育资助体系。去年,济南共投入各类资助资金5.78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7.29万人。
在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对脱贫享受政策、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重点困境、残疾、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等儿童,免除保教费。
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学生生活费补助,资助标准为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800元。
在普通高中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对脱贫享受政策、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
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在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资助范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绩优异的中职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高等教育阶段的资助形式更为多样,包括:“助”,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免”,脱贫享受政策、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大学生,可免除部分学费;“奖”,对品学兼优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贷”,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此外,设立退役士兵和毕业生艰苦行业就业学费补助或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驾护航。
强化学生资助政策实施。资助对象认定更精准,对脱贫享受政策、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等11类学生认定为“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无需申请、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无需公示,让困难学生“无感”优先享受资助。(记者 赵国陆 通讯员 程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