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待遇政策,济南市就居民医保部分政策作出调整:自2025年度缴费期起,济南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40元,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90元,驻济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提高至760元。
2025年1月起济南市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设置为2万元。参加济南市居民医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仍然减半执行。
居民门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自2024年10月1日起,参保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5%;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至75%。自2025医疗年度起,将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的乙类药品增加到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药品目录;大学生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400元;将参保居民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执行普通门诊统筹相关规定。
自2025医疗年度起,将参保居民心脏、肝、肺、心肺联合移植和作为供体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含器官组织源、器官组织源贮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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