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山东省2018年底全面启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已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就是把国土空间划分为若干个‘小格子’,也就是环境管控单元,并且针对每个单元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管控要求,进而实现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目的。”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峰表示,山东省各地的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状况等差别较大,生态环境问题在不同区域有很大差异。只有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科学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不同的管控对策,才能进一步提高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了四个方面、14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坚持分级分类全域覆盖,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包括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一单元一策略”精细化管理、共享共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科学实施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等4项具体任务。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并实施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分类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因地制宜实行精细化管理等。
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包括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综合决策效能等3项具体任务。要求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通过生态环境分区差异化管控,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保障条件好的地方科学布局、有序转移,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包括维护生态安全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协同发力、强化法治保障等4项具体任务。提出以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加强各类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对黄河三角洲、海岸带等重点区域,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水、气、土等环境要素管理中的应用,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效能。包括推动部门联动、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成效评估等3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主要任务,提出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监督管理和成效评估工作要求等。
据了解,山东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起步较早,2017年济南作为全国试点,先行探索研究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2018年底,山东省全面启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工作,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初步建立起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经过全省成果划定和动态更新,山东省陆域和海域共划定了614个优先保护单元、1187个重点管控单元和949个一般管控单元,形成了全域分区分类管控“一张图”。同时,建立了“1+3+16+N”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实现“一图一清单”全域覆盖。(记者 张文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