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推动贯彻落实会议在济南召开,合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凝聚思想共识,落实法定职责。
会议强调,制定实施《条例》是推进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条例》的特色亮点,不断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既抓重点节点集中宣讲,也注重常态化宣传,共同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要加大监督力度,省人大常委会适时进行执法检查、调研评估,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职责。要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同配合,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共同推动我省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由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八章五十三条,在体例结构、实施主体、工作机制、法律责任以及体现山东特色等方面实现了很多创新和突破,为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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