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山东企业年金事业发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
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将人才年金实施范围由原试点的7个市(设区的市)扩大到全省。参加人员范围,可在鲁人社字〔2023〕90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扩大到符合用人单位发展需求的骨干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其他人才。推动建立人才年金,可重点面向属于高精尖产业、成长性好的企业,特别是处于起步阶段、对人才引进有较高需求的企业。
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引导企业年金机构采取“年金联盟”“联席会议”等方式,依法依规建立行业内部的合作机制,更好汇聚各方力量,协同推动事业发展。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加强行业资源整合,促进年金机构自律,培育良性竞争环境,为用人单位及职工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企业年金服务。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了解用人单位的个性化需求,在国家规定框架内,帮助用人单位量身制定切合实际的企业年金方案。非国有企业按低比例起步、先为部分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的,应当在方案中明确其他职工参加的条件和期限,逐步实现全覆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其企业年金方案可在履行单位内部决策程序后,通过公示形式告知职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按此方式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应当在方案中明确内部争议调处办法。
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年金信息化服务水平,鼓励各市加快建设网上备案系统,打造智能、可视、模块化服务模式,逐步实现企业年金业务全程网办。加强对各市企业年金工作的激励,对建立企业年金单位数量、参加职工人数、委托基金总量在全省占比高、增长快,以及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市,酌情给予表扬鼓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监管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企业年金机构发函提醒,保障基金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