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自1月6日起,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为20%,同时提高贷款额度。
根据最新通知,济南进一步降低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缴存职工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贷款额度时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至25倍,可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的,可贷款20万元。济南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的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各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租房提取公积金方面,无房职工定额租房提取额度由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限额租房提取额度由36000元/年提高至42000元/年。此外,济南对灵活就业人员加大支持力度,灵活就业人员在济南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资金部分,缴存补贴标准由0.6%提高至1%,同时缩短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起贷期限,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济南持续优化公积金政策。上一次降首付是2024年2月22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最低比例调整为首套房20%、二套房30%。在此之前,执行政策为首套房最低首付30%、二套房最低首付40%。此外,同步提高了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二孩家庭提高至60万元),两人均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二孩家庭提高至9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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