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3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共2333套房源。这类住房按保本微利原则定价,面向住房困难的城市工薪收入家庭和城市引进人才等群体分批配售。购房者可提取公积金付房款,最低首付比例为15%。实施封闭管理,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可内部流转或政府回购,不能自由交易。
首批公示的3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分别位于港沟、彩石、全福片区,共2333套房源,户型面积为70-120平方米,主要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差异化需求。房源将陆续开展意向登记,并适时开放示范区。2024年4月,济南市住建局宣布,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000套,按照“好房子”的标准,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宜居、价优、舒适的居住选择。
根据日前发布的《济南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和封闭管理办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提供支持政策建设,限定户型面积、申购条件,按保本微利原则定价,面向住房困难的城市工薪收入家庭和城市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实施封闭管理。
每个家庭限购1套。其中,工薪收入家庭需满足在济稳定就业或已退休等条件;城市引进人才需满足在济稳定就业、取得对应学历或技能层次等条件。本市户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符合申购条件的,享受同等待遇。
保障性住房配售采取公开摇号选房方式,按照“解困优先、人才优先”的原则,符合中低收入标准、生育二孩以上、家庭成员有60周岁以上老人等优先保障条件的家庭以及高层次人才,可优先摇号选房。
有申购意向的家庭可随时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取得轮候资格。项目房源具备销售条件后,按程序组织认购、摇号、选房。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交首付款,同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15%。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可以继承、离婚析产,但不得重复享受。同时,不得私自交易转让,如退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由政府回购或在轮候库家庭内部流转。
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正在承租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或正在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需在办理入住手续前退出前述住房或在保障性住房交付之日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补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与保障性住房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子女作为家庭成员参与过申购政策性住房的,成年后符合条件可另行申请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