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青岛市教育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探索推进中小学校春秋假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青岛本学期校历已经发布,原则上今年春假不再统一安排,各区(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根据实际统筹时间组织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青岛将全面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每学年设置春假、秋假各1次,原则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具体时间将与校历同步发布,方便家长和学生从容规划各类活动。
《方案》明确,春秋假可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连休,也可与研学实践、运动会等统筹安排。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设春假,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暂不设置春秋假。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通过机动教学时间或优化寒暑假补足,不得占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各学校将科学调整教学进度,保障教学节奏平稳有序,不得因假期压缩教学内容、降低教学质量。
春秋假不是“第三学期”,也不是“培训季”。假期期间,学校不得布置书面作业,不得组织补课、考试或上新课,严禁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返校后不立即组织考试。严禁以托管名义组织学科类培训。市教育局强调,春秋假的核心目的是让学生放松身心、亲近自然、拓宽视野、增强实践能力。学校将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亲子阅读、体育锻炼等活动,鼓励家长在假期中带孩子走出家门,感受自然与文化。
《方案》的出台并非教育部门“单兵突进”,而是15个部门联合发力,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和系统准备后的成果。此前,市文化和旅游局已推送了“春季研学指南”,面向全市征集研学基地优惠名单,把适合春季研学的场馆和线路串珠成链,推出了“青岛研学基地巡礼”系列活动。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将积极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职工在子女春秋假期间弹性休假或调休,方便亲子出游。全市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在春秋假期间正常开放,鼓励夜间开放;各类场馆、景区、研学基地落实未成年人“应免尽免、能免则免”,公立机构免费或优惠,社会机构加大优惠力度。
对于家长普遍关心的“孩子放假、家长上班”难题,《方案》也明确,完善多元托管服务体系。统筹社区文化中心、少年宫等资源,为看护困难学生提供公益托管。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展公益研学营。学校为确有看护需求的学生提供免费托管,午餐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