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调水中心推进依法管水 保障调水事业发展
山东省胶东调水工程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胶东调水管理,优化配置水资源,保证调水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2012年5月1日,《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胶东调水依法管水道路就此全新启程。
转变调水理念,促进科学发展
十年来,山东省调水中心作为胶东调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单位,大力宣传贯彻《条例》,扎实推进依法管水,保障调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面对工程沿线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与调水量不匹配之间的矛盾,山东省调水中心科学谋划调水方案,合理搭配引水水源,精准调整运行工况,全面依法调水。山东省调水中心连续六年承担应急抗旱调水任务,有力保障了胶东地区用水需求,支撑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经统计,十年间累计调引长江水33亿立方米、黄河水37亿立方米、其他补充水源3亿立方米,相当于调引6000余个大明湖蓄水量。
十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条例》符合省情水情,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前瞻性,从根本上保障了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管护能力
《条例》颁布实施的十年,是调水工程管护能力不断提高的十年。
2013年,山东省胶东调水水政监察支队经省水利厅批准组建,工程沿线成立大队和中队,220余名工程管理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较完整地形成水政执法机制体系,有效增强了执法队伍的专业力量。
围绕《条例》要求,调水工程管护队伍不断壮大,管护能力不断提高。2019年,山东省胶东调水局更名为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结合职能调整,山东省调水中心积极探索管养分离体制改革并成功推广。近年来,工程管护队伍实现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行政管理转向依法管理、由处罚型向教育型的转变,调水秩序日渐和谐稳定。
十年来,管护队伍不断增强业务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管护效力,提升全系统依法管理水平。
树立条例意识,依法管好工程
《条例》将工程管理作为专章设置,彰显出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十年来,各级调水运行管理单位依照《条例》,坚持巡查管护和联合执法相结合,与公安、水利等部门开展执法联动,增强执法力度,扩大执法影响,提高执法效果。全系统累计查处和制止各类涉水事件285起,有效地维护了工程安全和调水平稳运行。
2021年,山东省调水中心配合各级河长办督查组开展“清违清障”行动,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及时纠正查处问题。通过常态化巡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水事执法的影响力和威慑力不断彰显,为胶东调水工程运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综合管理
十年来,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有效推进,为《条例》的全面落实提供支撑和保障。2018年,围绕《条例》,包括应急预案、管理范围界定、水污染防治、供用水协议、水费征收在内的18项调水系统内部规章制度印发执行,各类水事活动均有章可依、有据可循。
《条例》像一方磐石,稳固着工程管理和建设的基础;像一座灯塔,指引着山东省调水中心依法管护的航向;像一柄利剑,维护着工程沿线水事关系的和谐稳定。2022年,山东省调水中心党委对完成年度调水任务、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等目标作出全面部署,致力实现工程建、管、运、维提档升级,为山东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供水支撑和保障。(马平 徐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