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认定名单,山东省博兴县榜上有名。
首批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获评示范县(市)在示范周期内享受多项支持政策,优先列入试点、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优先享受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支持政策,以及省级在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优先支持。
近年来,博兴县按照“政府主导、广泛发动、重点推进、整体提升”的总体思路,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方面出实招、谋实事、求实效,从闲置土地盘活、退城进园、“标准地”供应、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等方面,科学谋划,综合施策,着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展现自然资源硬核担当。
下一步,博兴县将以创建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为契机,继续深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低效土地盘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执法巡查、耕地保护等工作,努力使资源保护更加有力、资源保障更加有效、资源环境更加优美,努力打造黄河流域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样板区。(完)